2020年12月19日
房东和租户之间的争议是在租约的情况下可仲裁,如果租赁法案适用
2020年9月29日
为了决定租赁终止通知的时间,只有在遗弃的目的上,必须被看到,随后的用户变化不会改变租赁的性质
提出关于根据该法第106条发布的通知有效性的问题,将注意到发布的通知已于27.06.25.25.25.25.f.f.f.f.f.然而,30.06.2015即三天内,该诉讼提交于04.08.2015 I.E.之后大约一个月的通知。 ACT互动的第106条的规定规定,在15天内,在一部分或承租人的一部分中终止了不动产的租约'通知,以防农业或制造业的不动产租赁,六个月'注意。但是,该法案第106条的子部分(3)规定,仅仅因为其中提到的时间缺少在诉讼或诉讼时所指明的期限缺少在该子部分提到的时期到期后提出,如果发现租约是为了除了制造目的之外的目的,仅仅是给予三天'注意不会使程序无效。
他在他的发言中的上诉人本人已经清楚地承认,自1976年以来,他是一家租户,在1976年,他的店铺以Shankar布料商店的名义,他在1990 - 91年改变了他的业务。以人马卡德珠宝商的名义开始染色珠宝的工作。
从上述声明中,
各种法院处理了上述方面并得出结论
孟买高等法院在Ruprao Nagorao Mahulkar(同上),别的互联网,观察到以下: -
"然而,我认为这一点
出于第106条的目的,相关的是目的是在获得租约时获得租约的目的。随后的使用变更以及随后就业的租赁,以便在为此目的为此目的所采取的开始时租赁的租赁,并不符合承租人,以利用第106条。 必须发现租约的目的是在租赁所存在的时间内确定的干旱。这在我看来也是一致的,并根据其他规定的财产法和法律转移。第108(a)条“财产法”转让谈到承租人的权利和负债。在缺乏局部使用合同的情况下,承租人是义务财产法案转让的第108(a)条以使用租赁场所的义务,以便他们所允许的目的而义务用它们"为了除了租赁之外的目的。"为此,将是a,违反租赁的租约条款和条件,这些条款和条件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暗示。 “财产行为转让”第111(G)规定,租约允许重新进入违反条件的情况下,那么租约有权确定租赁和再入。财产法转让第106条还规定终止租赁。违反租赁的条款和条件将有权终止租约并重新进入。在devji'S案例(同上)正义P.B. Mukherjee也观察到这一点"制造目的的租约必须是其成立的租约是为了这个目的。房东补助时的租约必须对制造目的印象深刻。"每次对比 - 留下深刻印象,在那里在租约开始时不是目的,承租人没有有权利用财产法转让的第1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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